西螺鎮位於雲林縣北部,北以濁水溪與彰化縣為界。
由於全境地形平坦、氣候溫和與土壤肥沃,開發甚早,
在清代已有數項水利設施,且因地處濁水溪南畔而早年設有渡口,
曾是彰化與雲林之間的重要門戶與區域商業中心。

後因中山高速公路的設置,
減弱其南北交通門戶的地位,經濟發展趨緩。

由於西螺鎮的早期開拓者追思故土泉州府惠安縣螺陽鎮之故,
因此有「螺陽」之雅稱。
境內經濟產業以農業為主,特產上有稻米、醬油與麻糬,
其中稻米「西螺米」的優良品質也使該鎮有「嘉南米倉」之譽。

西螺位於濁水溪下游,屬於濁水溪沖積平原,
由於土壤肥沃遼闊,還有豐富水源可供灌溉,故發展快速,
成為農產豐饒的穀倉,全臺灣有三分之一的蔬菜從這裡產出。

現今西螺鎮行政範圍的確立,來自於大正九年(1920),
日本將臺灣十二廳改為五州二廳,設西螺街屬臺南州虎尾郡。
西螺街轄西螺、茄苳、新宅、三塊厝、埤頭垻、頂湳、社口、
埔心、下湳、吳厝、新社等11個大字。

1945年,改為「西螺鎮」,屬臺南縣虎尾區。
1950年,調整行政區域,西螺鎮改隸新成立的雲林縣。

「大茄苳」的舊名,據說昔日清朝年間由福建來此墾殖的移民,
因此地荒埔上有一棵三、四人合抱的大茄苳樹,目標甚為明顯,
此樹位於茄苳仔進入大茄苳之路,北方的池塘邊,
當時可能本聚落位於大茄苳樹的東邊,而且聚落較茄苳仔為大,
故人們稱此地為大茄苳,命名為「大茄苳」。

可惜這棵高大的老茄苳樹於昭和6年~昭和16年(1931-1941)間,
日人為為開築馬路而予以砍除。

另一舊地名「新宅」,位於本里之東北角。
據說清治時期在濁水溪中央有一聚落稱為「湳仔埔」,
因約於約清光緒初至日治前(1875),一次溪水泛濫致使該村落淹沒,
居民於是遷居至今區域一帶,作為重建家園的基礎,
因而新建立的聚落,故名「新宅」。

大新里位於本鎮之東北角,昔有「大茄苳」、「新宅」的稱呼。
東與莿桐鄉饒平村為鄰,西與本鎮大園、振興兩里為鄰,南與埤頭里
四塊厝為鄰,北鄰濁水溪南岸堤防。

本里自清代以來即有「大茄苳」及「新宅」兩個聚落。
日治時期,大茄苳為埤頭埧派出所管轄的第一保,新宅為第二保,
因當時常有保與保間之械鬥情形產生,後因紳耆廖坤南提出,
因此二保,因地緣關係較近,為加強團結,將此二保合併。

戰後初期,政府明文規定凡庄名不雅者可予更正,
兩地居民倡議合併後,經召開數次里民大會訂里名,
於是究竟取「大茄苳里」或「新宅里」則頗有爭執。


後乃由曾任里長廖坤南提議,因「樹要留樹頭,人要留人頭,
庄要留庄頭」之說法,遂取大茄苳的「大」字,新宅的「新」字
的兩村各命名,並經當地漢學者賴允解釋,應以「大」字為首,
後經村人同意後,乃訂名為「大新里」。

本里居民向以務農為業,主要作物為稻米及蔬菜。

該宅廳內的彩繪為匠師陳登科的作品…….

0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