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村是彰化縣花壇鄉所轄的18個村之一,位在花壇鄉東南邊。
面積平方公里、1951人。西鄰中庄村,北接三春村、永春村和灣雅村,
東鄰芬園鄉楓坑村,南接大村鄉平和村。
該村外形東西較長,在以前屬於三家春大字第三保。
村名由來三家春,
三家春是花壇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
位於該鄉東南部。
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三春村、永春村和長春村。
花壇舊地名稱之為茄苳腳。
其由來乃為今(花壇村褔延宮前)之南邊有茄苳古樹
蒼萃繁茂。故取名為茄苳腳。
「茄苳腳」之地名一直沿用至日治初期。
大正八、九年間日本皇族一位親王來台巡視地方御用火車停靠茄苳腳站,
站長頻呼站名「茄苳腳」不巧「茄苳腳」之日語發音與「下等客」日語發音相同。
車上親王聞聲不悅,詰間之,始知地名為「茄苳腳」而非有意辱罵,
乃即下令將不雅地名更改。
遂以本地昔日多栽植香花(樹蘭),因種花久具淵源,
且「茄苳」之台語發音與「花壇」之日語發音相似。
故於大正九年十月一日通令更改地名「茄苳腳」為「花壇」,
沿用至今………
「三家春」,居民多為務農,勤儉樸實,相處和諧,
凝聚力強,是為傳統的農村社區。光復後經行政區調整,
分為三春、永春、長春等三村,
此番遊走長春村巷弄,
探訪其間的聚落古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