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部落位於仁愛鄉互助村境內,鄰近本村清流(Gluban)部落及新生村眉原(Ba’la)部落,
西接國姓鄉北港村梅林,東南有北港溪環繞,後方有眉原溪,北方有眉原山為屏,係封閉、獨立
、嫻靜的部落,附近有北港溪花園、神仙島、泰雅渡假村、原園山莊、蕙蓀林場等觀光勝地。
日本殖民後對臺灣原住民之政策,初期十餘年多以軍事鎮撫為主;之後出於有效動員原住民人力
資源進行山區資源開發,開始側重於對山地蕃民的啟發與教化。
然而在教化之同時,日人對原住民原有的生活也多加限制,不僅出草、紋面、斷齒等傳統習俗遭到
禁止,不得私自持有槍械,狩獵需向日本派出所申請才能領取槍隻彈藥,甚至連傳統的織布原料
植都受到管制。
失去傳統生計方式的原住民只能轉而充當入山日人的勞工與女傭,而派駐蕃地的日警多有
派駐邊疆之感,常利用地位欺凌原住民之事不時發生,從而使原住民處於社會、經濟、文化等
諸層面中弱勢的地位。
殊多的不當對待, 進一步引起生性保守的原住民嚴重不滿; 終於引爆舉世聞名的「霧社事件」。
事件前社族之間開始進行秘密的聯絡與串連。
最後共獲得賽德克族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社(Mehebu)、塔羅灣社(Truwan)、
波阿崙社(Boarung)、斯庫社(Suku)、荷戈社(Gungu)及羅多夫社(Drodux)等6部落的支持,
然而,各社中人口最多的巴蘭社因為頭目瓦力斯·布尼的反對而未參與起義。
事件之初,參與抗日的六部落族人共計1,236名,事件結束後的統計:除戰死、被炸死、被「味方
蕃」襲擊隊獵首級、自縊身亡者外、僅餘約514名族人遭俘虜或生還。
第二次霧社事件後抗日六社遺族更僅剩下298名。
昭和六年(1931) 5月6日,日方強制將六社遺族全部遷移到北港溪流域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
以集中監視,並將六社合成一社改名為「川中島社」(今清流部落)
巴蘭社群(巴蘭、塔卡南、卡茲庫)雖然因為在事件中保持中立並救助日人而未遭受處罰,
但在昭和十四年(1939) ,仍因日本人興建萬大水庫而遷移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中原社」。
即今之中原部落…..
巴蘭社群原居霧社以南脊嶺上,由今清潔隊(風景區管理所舊址)至高峰尾一帶,卡茲庫社原居
春陽對岸山腹,塔卡南社原居南卡茲庫社南方山腹,海拔1200公尺。
霧社事件發生後,日方鑒於卡茲庫與塔卡南兩社位居濁水溪左岸深山裏,管理困難,恐生叛亂,
遂於昭和六年(1931)3月令兩社遷離原址,迫其遷居於霧社對岸濁水溪畔,原霧社公學校旁
(今萬大水庫或稱碧湖),後來再遷到巴蘭社的小社洛韶(Ruco)旁。
民國25年,日人興建萬大水壩,以引溪水至日月潭,萬大以北濁水溪沿溪一帶農地盡成澤國。
因農地減少,日警遂藉此理由將巴蘭三社安置於他處,最後擇眉原聚落稍溪台地上建社,
因位於清流與眉原之間而被稱為「中原」 (Nakahara)…..
從互助國小操場俯視整個部落。
如今部落座落於一片綠油尤的稻田之中;
獨棟的農舍座落於田間,襯著背後的青青山脈。
突然覺得竟像是
日本某個村莊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