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以來,有設官必有立署。台北城的官署始於清末,當時設立的台北府,府署位於三板橋莊

莿仔埒,即今館前路西的街廓。日治初期,沿用前制於台灣北部成立台北縣,其廳舍即為原台北府署。

至台北縣改置台北廳時,廳舍不變,後期,則另擇在原廳舍正東,「三線道路」外側,建造新廳舍,

由於原有廳舍猶在使用,因而稱之為「台北廳新廳舍」。

 

由於台北州廳舍是台北州的辦公處所,設置之處所考量因素很多,

在緊臨東「三線道路」原有七塊規畫好的街廓可以選擇,最終則挑中樺山町的這塊土地;

 




 

其主要緣由是由於距離舊廳舍最近,並且正位於重要街角之處,以當時的樣式建築而言,對於位置

的選擇特具用心,大多座落於重要的街角,如台灣總督府、博物館、中央研究所(今教育部址)、

台中州廳舍、台南州廳舍、專賣局(今公賣局)等,





 

如此不僅可以塑造出都市景觀,也可凸顯建築物的宏偉…..

 





 

台北廳新廳舍興建時是在第五任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任職期間,

從明治三十九年(1906)四月十一日到大正四年(1915)五月一日,佐久間總督新官上任,

致力產業的發展與提升,被稱為產業總督。

 

 




 

其更大力推行新建廳舍、公署、學校、醫院、宿舍等,大型建築如總督府廳舍。

許多帶有辰野風格的官署建築物 , 大都完成於這一段時間之內……





 

 

臺北州廳是日治時期台北州之行政中心。設計者為總督府營繕課技師森山松之助,

大正四年(1915年)竣工,是台灣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巴洛克建築之一。

竣工後即做為台北廳之辦公廳舍,大正九年(1920)台灣行政區改制,廳舍轉由台北州使用

至二次大後大戰結束。

 

 


 

民國34年(1945)戰後,台北州廳舍先成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辦公廳舍之一,

復於民國3631日成為台灣省政府第二辦公廳,由省教育廳和省衛生處使用。

 

19576月,台灣省政府遷移至南投縣南投鎮中興新村,改為設台灣省政府台北聯絡處,

並擴建第二期房舍由台灣省漁業局使用;

民國47年(1958)8月,該建築正式轉交監察院使用至今。

 

1998年公告為國定古蹟。

 



拜占庭式壯麗的屋頂形式,內以發散形鋼骨桁架支撐,覆蓋營造大型的室內空間。

 

圓頂鋪設銅皮,以一塊塊長方形銅片焊接而成,下緣開了12個半圓形的「老虎窗」,

具採光、通風和裝飾效果。

 


 

曼薩爾屋頂盛行於十九世紀中葉,拿破崙三世在巴黎重建大型公共建築時廣為採用,

屋頂呈兩段傾斜,上半段斜度較下半段平緩,內由多組木衍屋架支撐,木料來自日本

的柳杉,其間設有貓道,便於檢視維修。

 



 

破縫山牆又稱破山頭。刻意在三角形山牆的中間處破空,造成視覺上的動感,及繁複

的裝飾效果,此去結構化的做法,為文藝復興時期米開朗基羅喜用的手法。




 

徽章壁飾形如勳章的浮雕壁飾,是巴洛克風格建築中常見的牆面裝飾物,勳章壁飾

牆面呈橢圓形,中間橢圓突起,四周繞以花草紋飾.其形又似鮑魚,而有鮑魚勳章的俗稱。

 

 

 

牛眼窗,大如牛眼型的圓窗,置於門廊的兩側,加上誇張的拱頂石造型和花草紋飾,

以石塊的原始粗獷來強調建築的穩重感,更增加壁面的變化。

 


 

整體而言,

臺北州廳的建築風格是日治時期州廳建築中極具代表性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洗石子牆面已另施以塗料, 原本石質的感覺略為薄弱;

原本紅磚表面亦被施以塗料,少了赤煉瓦表面原本該有的彩度及飽和感

 

這樣的差異在青島東路這側還能找到些蛛絲馬跡;

 

料想,原本的樣貌應該更加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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