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跟早已落成的臺北小巨蛋(Taipei Arena)做出區隔,因此稱為臺北大巨蛋(Taipei Dome);
又因坐落於松山菸廠原址(現部分區域已經劃為松山文創園區)而稱為松菸巨蛋,也因其特許興建與
營運公司而稱為遠雄巨蛋。
園區設置的項目除巨蛋外,另有商業用途的商場、影城、飯店、辦公大樓、旅館等附屬設施。
現亦預定作為2017年臺北世大運的主場館。
可惜在新政府上台之後牽扯出不少爭議 , 目前只有在爭議中拼命趕工……
大巨蛋所在的園區正式名稱叫做臺北文化體育園區 ;
是臺北市信義區一座興建中的都市開發區,位於光復南路、忠孝東路與市民大道之間,由臺北市政府
以BOT模式交由遠雄集團旗下的遠雄巨蛋公司興建與營運。
建築基地原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舊址。
1995年,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之間幾經波折, 終於在2002年台北市政府確定在松山
菸廠廠區規劃巨蛋園區,並進行招商作業。
2002年7月9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成立,正是邁出第一步。
臺北大巨蛋採用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公開招標。
2004年5月,遠雄企業團大都市建設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
獲選臺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議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臺北市政府議約。
2004年9月,竹中工務店等廠商聲明退出台北企業巨蛋聯盟。
2006年6月,臺北市政府同意大都市建設變更協力廠商為HOK SVE。
2006年10月3日,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籌設的公司「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市
政府簽約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簽約,由台北市長
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
正式進入實質建設的階段……
計畫內容興建可容納四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可以舉辦棒球、足球、壘球、演唱會、國際展覽
、大型集會)、購物中心及小吃城、全國座位數及廳數最多螢幕最大的電影城、400間房間的
高級飯店以及辦公大樓。
大巨蛋由日本大林組負責建造施工,開發團隊裡還包括香港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ACLA、
台灣瀚亞建築師事務所、KCA國際、SANG。
稱得上是近年的重大建設……
可惜新政府上任之後, 將單純的開發建設與圖利廠商畫上一條等號 ,
徒然衍生許多不確定的因素。
個人認為建築技術的問題絕對能克服 , 工安部分也最終能通過履勘 ,
僅為了重啟談判而隨意放話不惜拆除大巨蛋的舉措 , 真讓人覺得過於政治動機 ,
工程本身決不會是問題 , 是人才會把工程變成是一個問題 ;
合約有其法律性及規範性, 一切應該回歸合約面來檢討, 是否有調整的空間 , 應該交由專業來努力 ,
而不是由民粹來超越專業 , 由少數民眾(廉?政委員會) 來作審判……
前朝的合約轉眼無效 , 叫投資人如何放心投資 ?
生意人在商言商, 綜有觀感不佳的嫌疑 , 也不代表有違法的情事 ,
若真有違法, 就移送法辦 ,
若無違法情事, 就該還人清白, 甚至補償人家因遭受誣告而導致的損失 ,
條件絕對有機會重彈, 但若破壞誠信 , 恐怕只有法庭上一見 ,
況且法院相見, 也不見得對公部門有利 ,
以往政府已有過許多敗訴的前例 ……
民不與官鬥, 奈何官要欺凌百姓 ?
難不成是官字兩個口, 你說得都對 ?
大巨蛋於2010年12月9日通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2011年5月26日有條件通過環評,
2011年6月16日都審原則同意,2011年6月30日取得建築執照,2011年11月16日完成融資,
2012年4月動工,目前全案施工中。
原預計於2014年6月30日前完工啟用,但因為大巨蛋結構問題要求必須柱位變更,加上
抄襲新加坡建築計劃和未與古蹟協調並破壞古蹟之因素,遠雄向北市府提出展延計畫,預計申請
延展至2015年底完工、2016年全面試營運。
2017台北世大運的開、閉幕式和棒球比賽決賽,都預計將於本場館舉行。
只是如今一搞 , 徒增許多不確定性 ,
只能說, 這樣的政府 …….實在是EQ不高 。
大家不妨回頭看 : 捷運有拆掉嗎 ? 高鐵有拆掉嗎 ?
政客的話通常只為了搏版面, 拼選舉罷了 , 反正天塌下來也沒人會找他算帳 …….
畢竟, 大家已經期待許久 ,
拆掉大巨蛋為的是甚麼 ? 社會正義嗎 ?
(PS: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