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地處臺北盆地邊緣高地,清中葉以來,山裡便開鑿了不少水圳, 如猴崁水圳、坪頂新、

舊圳、十八份圳、登峰圳、尾崙水圳等。 

十八份地屬北投區泉源里,大坑溪貫穿其中,終年流水潺潺,湧泉豐富,是十八份地區居民的

源頭活水,早在乾隆年間即有漢人移居開墾,而根據七星農田水利會之資料顯示:

村內的十八份圳及十八挖圳,分別於清朝道光年間及咸豐年間闢建完成,極有可能是草山最早的水圳;

明治四十四年 (1911) 開挖的北投水道,源頭就位於十八份山腳下的鳳梨宅和汴頭一帶,

這也正是泉源里里名之由來。



十八份雖名不見經傳,在臺北盆地拓墾史上卻不容小覷……

前司法院長謝冠生的墓園就位於十八份地區詹氏大宗祠旁邊的小徑之上 ;

按 :

謝冠生(1897-1971)本名壽昌,字冠生,以字行,浙江省紹興府嵊縣(今嵊州市)人。


祖父謝廷鈞,在邑經商,以忠信篤敬閻閭鄉里。父親邂匡,字蘭畹,又字九餘,年十七應縣試第一,

入庠,所交往皆一時俊彥。次年迎娶同邑羅菊屏季女,越一年生先生。


謝冠生三歲時,父親劬逝 , 太夫人上事舅姑,下撫弱子,茹苦含辛,勤勉自持,數十年如一日。

先生自幼事祖父母及母至孝。性穎異,好學不倦。

十八歲中學畢業後,即應商務印書館之聘,參與辭海與中國地名大辭典之編纂。


越三年入震旦大學法科,仍兼事著述,編有法華模範字典。

民國十一年,先生廿六歲,以第一名畢業震旦大學法科。

是秋赴法留學,入巴黎大學法科研究院,民國十三年膺法學博士學位。


返國後,歷任震旦大學、復旦大學、持志大學、中國公學、法政大學教授。

民國十五年冬抵武漢,出任外交部祕書,主持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事宜。

國府定都南京後,仍留外交部服務,於修訂新約,獻替良多 …….



後膺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兼代法學院院長。

先生博文強識,授課時從不帶講稿,而議論精闢,條理清晰,窮源竟委,折衷至當,深得學生愛戴。

民國十九年四月出任司法院祕書長,此為先生獻身司法之始,明年負責起草訓政時期約法。

民國廿六年八月,轉任司法行政部部長。



多次舉辦法官訓練,並曾三度主持司法官高等考試,作育人才,得士甚多。

民國三十八年遷臺。次年任司法院副院長。民國四十七年六月,擔任司法院院長。




先後膺選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央監察委員、中央評議委員、

兼中央紀律委員會委員、中央黨政關係委員會委員、憲政小組召集人。



於學則無所不窺,淹貫中西,文藻秀出。所著有歷代刑法書存佚考、戰時司法紀要、

法理學大學、羅馬法大綱、簋笙堂文稿、中國法制史(法文本)、中國憲法概論(英文本)等。

公餘之暇,手不釋卷,寧靜淡泊,出乎天性。


畢生宣勞黨國,夙夜憂勤,竭慮殫精,功宏匡濟,事無巨細,莫不躬親,以致積勞成疾,

於民國六十年十一月下旬入宏恩醫院,斷為急性白血症。

旋轉入榮民總醫院療治,以肺炎症併發,病情轉劇,藥石無效,

延至十二月廿一日,與世長辭,享壽七十有五。


噩耗驚傅,朝野震悼,總統蔣公明令治喪,誄以「清慎垂勳」。

先生書法造詣頗高 , 同樣也是眾多匾額及墓誌書丹者 ,

經常可以在許多場合看到其人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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