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歷史建築在三號省道南下幹道右側原萬隆紙廠內。
這是林內鄉在日治時期林內庄的行政中心,雖然不如現代鄉鎮公所宏偉高大,
但在當時人口不多的年代,有這樣的建築,也體現日本人想長期經營台灣的意圖…….
「林內舊庄役場」在民國98年3月13日更名為「原三菱製紙所辦公廳舍」。
位於林內鄉林中村新興路9號,
建於大正四年(1915) ,為日式造型建築、外觀典雅、內裝細緻、目前保持狀況良好;
該棟建築物造型考究且曾氏寶隆紙廠的辦公室,保留本建築可見證、寶隆紙廠在林內地方貢獻…
此建築物創設時係作為三菱製紙所辦公廳舍,
更名之後可以彰顯歷史建築本體長期與造紙業有關之歷史意義立面可分成三段,
包括台基、牆身、屋頂,屋頂為四坡水之水泥瓦屋頂,牆身則包括外側磚拱及內側承重磚牆,
都是日治時期磚造建築相當典型之作法與式樣。
以建築工藝、建築歷史、建築技術史而言,林內舊庄役場具有相當高之價值。
舊庄役場因位於私人產權範圍內,長期都作為寶隆紙廠之辦公廳舍使用,因此建築物經常都有進行維護,
故相較於其他歷史建築而言,其保存狀態相對良好,對於未來之修復將不至於產生太大之負擔,
而由助於保存、再利用工作之進行。。歷年來使用與管理單位雖多次更迭,但建築物主要構造、形式大致上維持
創建時原有樣貌,
經縣府公告為縣定古蹟,縣府以80萬元經費進行調查研究。
在縣府主導下,林內鄉公所及寶隆紙廠希望藉由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變更、及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手段,
不僅能達到「文化資產活化」之目的,而且可提供鄉民一個舒適之休憩空間,更使閒置工業區得以有效利用,
建立一優質生活示範區,而且藉由該區林內舊庄役場、生態廊道串連林內鄉之自行車道系統,
有效開發林內鄉觀光資源,開發林內休閒產業。
造訪之時已然修復完成 , 惟尚未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