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位於內蒙古西南部,
北臨戈壁沙漠與蒙古國接壤,南靠黃河河套平原。
包頭市是中國北方工業重鎮,是中國境內以冶金、稀土、機械工業
為主的綜合性工業城市,也是全國物流樞紐城市,
屬內蒙古自治區區域中心城市。

關於包頭市地名的由來,通常認為是蒙古語「包克圖」(意為在鹿那邊)
的諧音,另一種說法是「泊頭」的變音,意為停泊的碼頭,因包頭舊城
原是水旱碼頭。


元初,包頭地區的冶煉業、紡織業、陶瓷業開始興盛,
商業活動隨之興旺起來。屬中書省的淨州路、德寧路。
明初,為晉王藩地,屬衛所制下的「者者口守御千戶所」。
明中後期,蒙古各部南下河套,
包頭老城以東地區成為土默特部游牧之地。
清朝征服漠南蒙古後,又在順治年間將烏喇特部遷至其西北。





乾隆五年(1741),在土默特地區建築薩拉齊城,
設協理通判,這是包頭地區最早出現的行政建制。
包頭現今主城區則是當時烏喇特前旗的游牧地。


清嘉慶十四年(1809),清廷於薩拉齊廳設包頭鎮,
鎮東為土默特地區,西、北為烏拉特地區。
同治九年(1870)前後,包頭修築城牆,辟東、南、西、東北、西北
5座城門,基本形成了近代包頭舊城的城市框架。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時期,包頭鎮已發展成為區域皮毛集散地和水旱碼頭。
民國十二年(1923)平綏鐵路通車,並於次年設包頭設治局。
民國十四年(1925),包頭設縣。
國民政府成立後,包頭開始形成近代工業。
1938年包頭設市,1945年實行市縣並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4年綏遠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合併,
包頭市成為內蒙古自治區轄市。






包頭市所在的內蒙古高原平均海拔約1000米,
境內有陰山山脈的大青山、烏拉山(以昆都侖河為界),
山峰平均海拔2000米,最高峰海拔2324米。
全市由中部山嶽地帶、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組成,
呈中間高,南北低,西高東低的地勢。






賽汗塔拉城中草原景區(意為美麗的草原)位於內蒙古包頭市
主城區中心地帶,是中國唯一、亞洲最大的城中草原,保留著
完整的原始草原生態系統。







景區內四道沙河穿流而過,形成獨特的草原濕地景觀,
兼具自然生態與城市文化展示功能。
2023年9月入選內蒙古自治區3A級景區擬評名單,
2024年11月獲評4A級旅遊景區。





四道沙河縱貫全境,河道兩岸分佈蘆葦、紅柳等濕地植被,
形成草原與濕地交錯景觀。 核心區域保留原始草原生態系統,
棲息蒙古百靈、黃鼠等野生動物。




該區域原為烏拉特部落傳統草場,
20世紀50年代包頭城市建設時保留至今。




來到包頭,賽汗塔拉城中草原是必訪景點,
它可是全亞洲最大的城中草原,又稱作成吉思汗草原生態園,



整個園區占地5.65平方公里,相當於1709125坪,
園區中可以餵鹿、賞花、戲水、騎馬,
各式各樣的活動皆有,非常適合親子旅遊,
在都市中能保有此片綠地,而且是免費入園,
實屬難能可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