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臺灣省政府開設勞工保險,
委託台灣人壽勞工保險部負責勞工保險業務。

1958年7月21日,總統令公布《勞工保險條例》,
第6條規定:「各省(市)政府設置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
專責辦理勞工保險業務。但省(市)勞工人數在五萬人以下者,
其勞工保險業務得委託郵政儲金匯業局代辦為保險人。」
1960年2月24日,行政院令,臺灣省為《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

1960年4月16日,「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成立;
同時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條規定,勞工保險之中央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業務、財務
及爭議事項由「臺灣省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負責。

196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工保險之實施區域
擴大至金門縣、連江縣及臺北市。
1970年,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改名為「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1973年9月設立台北市連絡處於濟南路二段42號,
即本篇所提及的建築物。


台北市連絡處於1993年5月遷移至羅斯福路一段6號。
改稱台北市辦事處,1997年1月又遷回台濟南路二段42號原址,
並於2000年3月遷移至羅斯福路一段4號10樓,
2010年4月再一次遷回濟南路二段42號原址。
可謂是輾轉遷移、歷盡滄桑……..


勞保局台北縣辦事處的辦公地點,從民國70年起,最初在秀山街,
到了1984年10月,搬到濟南路這棟大樓,後於1989年左右搬到
羅斯福路,1996年6月又搬回濟南路,後來經過本局的考量及地方
人士的引頸期盼,2011年11月,才終於在台北縣板橋市成立勞保局
台北縣辦事處。


這棟建築可說是台北市勞保局最初的局址,
目前地圖上標註為台北勞工保險局第二辦公室。
1996年7月1日,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改隸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並更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業務機關)。
2008年,勞工保險局受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國民年金。


2014年2月17日,勞工保險局隨勞委會改組升格為勞動部
而改制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目前這棟大樓主要為國民年金組使用。

按 : 國民年金組(受衛生福利部委託業務)接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
之承保受理、給付審理、收支管理與財務調度等相關業務。
推測該建築建於70年代初期,
從建築設計樣式來看,
頗有當時的商業大樓的建築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