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1701年左右,鎮平縣張、林兩姓閩籍與邱姓粵籍漢人
由鹿港北進並自大安港、白瓦厝港登陸拓墾大安、鐵砧山腳、
日南與九張犁等荒埔,隨後亦有乾隆中葉時期的漳浦縣林姓、
南安縣陳、黃、張姓,以及同安縣王姓等漢人陸續入墾,
其中包括墾號「林成祖」的漳浦縣人林秀俊,拓地漸廣
並歲入租穀近萬石,對於大安早期開發貢獻良多。
1723年,清廷將大甲溪以北地區劃分至新設之淡水廳,
因此大安被劃為淡水廳的一部分。1816年,鹿港巡檢署移駐大甲,
至此大甲變為南北交通重要官道據點,因此地方士紳提倡興建
石堡城,確保接坊安全。
1830年,大甲分設中軍守備,至此大安港已為大甲地區貨物
輸出港口,海防地位日漸升高。
1842年,爆發大安之役。1875年,清廷增設新竹縣,大安改屬
臺北府新竹縣竹南四堡。1887年,臺灣建省後,改為三府一直隸州,
中部新設臺灣府,為省會首府,並將中港溪以南、大甲溪以北地區劃
為新設之苗栗縣,故大安改屬臺灣府苗栗縣大甲堡。
日治時期初,大安屬新竹縣大甲辦務署大甲三堡。
1909年,20廳改為12廳,改歸臺中廳大甲支廳,一部分屬
十八庄區,一部分則屬頂九庄區共計32庄。
1920年,臺灣分五州二廳四十七郡,行政區劃改為州郡制,
大安庄屬臺中州大甲郡,並分為中庄、南庄、南埔、東勢尾、福興、
三塊厝、龜壳、溪洲、牛埔、三十甲、頂大安、田心子、下大安、北汕、
海墘厝、下脚踏、頂脚踏、松子脚等十八個大字。
田寮庄聚落屬南庄里轄境;
南莊仔今本區南庄里。在鄉治中心之南方,因以得名,
為清代大安地區18庄之1;
包括田寮、過溝二大聚落,
因大甲溪水泛濫,
庄內南埔溪洪水為患,朱王爺廟沖毀,
里民遂遷至「過溝」新建聚落。
居民多為陳、莊、李、蔡姓,
並以祖籍南安縣人陳姓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