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頭鄉位於彰化縣東南部。
明末清初,漢人移居臺灣,稱番人聚落為「社」,
「社頭」地名蓋因洪雅族大武郡社之頭首或頭人
居住於此,以之得名。
清初世局動盪,盜賊四起,閩粵居民陸續徙台。
1662年至1795年間,墾首施世榜、黃仕卿、鄧遜有等,
逐次完成八堡圳、十五庄圳(今稱八堡二圳)、鴻門圳、
大高圳等溝渠灌溉今社頭鄉轄域,漳州府之南靖、漳浦、
詔安及潮州府饒平等縣居民大舉入墾,
1736年至1795年間枋橋頭庄形成街肆,
社頭庄成立於嘉慶年間,社頭轄域次第墾建成村庄。
迨移民漸增,漢番爭地,平埔族群勢弱遂於1823年徒居埔里,
其留原地者皆漢化。
當時該原住部落名為「大武郡社」。
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舊社地區為一街庄,稱為「舊社庄」,
隸屬於武東堡。
大正九年(1920),該庄改制為「舊社」大字,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舊社。
舊社即昔日大武郡社所在地故名,
後劃分為松竹、舊社、東興、廣福四村,
舊社村為舊社四堡的最南端聚落……
目前以蕭姓為鄉內最大宗,
故而彰化地區流傳著
「鹿港施一半,社頭蕭了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