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郡役所為曾經存在嘉義市的建築,建於日治時期1920年,
陸續作為嘉義廳舍、嘉義郡役所使用;在1930年的地震中受損並部分改建,
之後改作「嘉義市役所廳舍」。
該建築在戰後也曾是嘉義市政府與嘉義縣政府所在地。

嘉義郡役所的所在原為清代嘉義縣城,在日治初期作為嘉義廳舍使用,
曾受到1906年梅山地震而造成部分損毀,當局在1918年即規劃建造新廳舍,
在1919年3月發包興建工程,在1920年完工,
為兩層樓磚造的凹字型建築。

臺灣的行政區劃在1920年10月改為州廳制後,
原本的嘉義廳舍便作為「嘉義郡役所」及「嘉義稅務出張所」的合同廳舍。
1929年7月1日,嘉義市制實施,嘉義街升格為嘉義市,
並在嘉義郡役所增設嘉義警察署。然而在1930年12月底的地震中,
嘉義郡役所、嘉義市役所廳舍皆嚴重受損;

嘉義郡役所獲撥款整修,市役所廳舍被拆除並暫時搬到嘉義女子
公學校舍。當局原有意新建嘉義市役所,但考量當時的經濟不佳,且剛好
嘉南大圳組合事務所遷至臺南市,因此決定將嘉義郡役所移至嘉南大圳組合
事務所,而原郡役所則改作市役所使用,並在1932年3月正式移轉。

另外,原嘉義郡役所隔壁則陸續在1933年新建「嘉義稅務處出張所廳舍」、
1937年新建「嘉義警察署廳舍」。在1941年中埔地震後,嘉義市役所(原嘉義
郡役所)又因地震造成部分受損,因此在中庭的空地設置臨時廳舍。


戰後,作為省轄市的嘉義市政府在1945年12月1日成立,
沿用日治時期的嘉義市役所、嘉義稅務出張所作辦公廳舍。


在1950年,因嘉義市被廢止並新成立「嘉義縣政府」,
此建築則改為嘉義縣政府廳舍。
之後隨嘉義縣政府在1982年遷至嘉義縣太保市,
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此建築再改作嘉義市政府下轄機關使用。

嘉義郡役所右翼原由時任職於臺灣總督府鐵道部改良課的
宇敷赳夫所設計,1921 年再由尾辻國吉設計完成左翼。
大正10年(1921) 嘉義郡役所合同廳舍落成,
位於現在嘉義市吳鳳北路與中山路口嘉義市政中心北棟大樓預定地,
為二層磚造建築。


當時郡役所建築特徵,包括紅磚外牆,開口部點綴西洋古典式樣裝飾,
中央及兩側磚牆面飾有白色水平橫飾帶,「玄關」及二層外廊則飾有西洋
古典柱式柱列,屬於典型的辰野式樣建築,
與同時期落成的臺北帝國大學醫學院附屬病院(1916 )、台中火車站
(1917 )、台灣總督府(1919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1922 )等建築
具有類似的建築風貌。

戰後,作為省轄市的嘉義市政府在1945年12月1日成立,
沿用日治時期的嘉義市役所、嘉義稅務出張所作辦公廳舍。
在1950年,因嘉義市被廢止並新成立「嘉義縣政府」,
此建築則改為嘉義縣政府廳舍。
之後隨嘉義縣政府在1982年遷至嘉義縣太保市,
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此建築再改作嘉義市政府下轄機關使用。

嘉義市政府在2002年拆除嘉義稅務出張所並改建為「市政中心南棟」後,
原本預計再將「市政中心北棟」興建於郡役所原址,原訂於2005年發包
動工,但因拆除郡役所建築的計畫而引起爭議。
2007年時,嘉義市政府將建築的二樓與三樓拆除。
2009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將建築列為「暫定古蹟」以暫時
保留,促嘉義市政府重新評估新市府北棟工程。

然而嘉義市政府在2010年5月決議不將郡役所建築列入古蹟,
使先前的暫定古蹟地位失效。10月時市政府正式將郡役所拆除,
只保留部分柱列。 郡役所拆除後,嘉義市政府先後將北側改為綠地;
南側改為收費停車場,並於該地舉辦跨年晚會。

2017年,涂醒哲市府決議終止北棟大樓興建案,
原址將新建「市民中心」,2018年發包;2022年完工。
2025年,「市民中心北棟大樓新建統包工程」於5月9日決標,
於2030年完工使用。

中華郵政在2004年發行「諸羅建城三百年紀念郵票」時就因嘉義郡役所
為「兩層樓的西式建築,端莊典雅,座落於嘉義大街上;嘉義置郡時
(1920)之重要行政事務中心,其後歷經改建,
目前仍為嘉義市政府之核心建築物。」
因此成為套票主要圖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