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更生院是日治時期1930年設立的鴉片成癮的戒斷
矯正的機構,位在臺北市日新町三丁目(今大同區涼州街28號),
隸屬於臺灣總督府警務局。

臺北更生院在二戰後由憲兵司令部第四團團部進駐,
曾涉及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在1954年則成為光復大陸設計
研究委員會會址,此建築則在1994年拆除。
國家人權博物館將此處列為不義遺址之一。

關於臺灣日治時期鴉片政策,初期是推行「漸進政策」及
「阿片專賣制度」,在1898年實施《臺灣阿片令》,鴉片成癮者
在經公醫診斷確認後,才能申請特許證以購買鴉片。

然而隨著鴉片販售的收入減少,臺灣總督府於是在1929年1月9日
修正《臺灣阿片令》,放寬阿片牌照的審核;但此舉引發了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使蔣渭水籌組的臺灣民眾黨向國際聯盟抗議總督府的鴉片政策。

在國際聯盟的壓力下,臺灣總督府於是改採行強制矯正的「禁斷政策」,
首先在1929年12月23日開始對鴉片的秘密吸食者進行調查,
並在1930年1月15日公告設立「臺北更生院」,
先在中央研究所內設置臨時的矯正所,並在3月28日移轉到
修建完工的「臺北更生院」,亦逐漸在各地的臺灣總督府立醫院
設置矯正科。

臺北更生院自1930年開設至1941年3月底,
總計曾收容過8,682人,包含本島人、內地人、中國人。

臺北更生院的建築原為臺南人林清月設立的「宏濟醫院」,
宏濟醫院是臺灣的第一家私立綜合醫院,而醫院建築在1918年完工。
宏濟醫院在之後因無法償還向銀行的借款債務,產權於是被
臺灣貯蓄銀行收歸,而臺灣總督府在1930年向其承租,在此設立
臺北更生院,作為收容鴉片和毒品成癮患者的機關。

戰後,臺北更生院在1945年11月改制為「臺灣省立戒菸所」,
並搬到臺大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
林家曾向政府收回臺北更生院的產權未果,
並在之後由憲兵司令部第四團(簡稱憲四團)團部進駐,
其主要任務是兼是在臺的投降日軍和協助警察維持秩序,
也是為1947年二二八事件的執行部隊之一,及1950年代槍決
政治犯的主要部隊,而此處也曾是監禁政治犯的場所。

1954年,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設立於此,
委員會在1991年解散後,將此處歸還給臺灣第一銀行,
然而在內政部於1994年辦理古蹟審查前,
遭第一銀行連夜拆除。
目前為停車場與銀行大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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