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背之名的由來,是由於今崙背市區位於從前一沙崙之背,故名,
市區南面亦有崙前村,現崙前崙背界線已模糊。
清康熙六十年(1721)時,今日「二崙」、「崙背」一帶成立堡,
命名為「布嶼稟堡」,附近一帶原屬平埔族貓兒干社,即昔稱
「南社」的所在地,該族慣稱此地為「布嶼稟」,
直到清乾隆年間,省略「稟」字,而將此地簡稱為「布嶼堡」,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出版的議台灣府志一續修一書,
就出現有「布嶼大莊」的地名,
相當於今日行政區域的崙背鄉舊庄村。
日本大正九年(1920)在臺灣實施「州郡街庄制」,
設崙背庄,隸屬台南州虎尾郡,戰後分設崙背鄉和麥寮鄉。
崙背鄉屬與農業地區,早期多由大陸移民來此地屯墾,
初時大多僅以草寮或簡單屋舍在農田中為居,本地地名中就
出現許多有「寮」、「厝」的地名者,
或多數地名,常因相對位置或時間的關係命名,
如東佃厝、中佃厝、西佃厝等。
另在本地也有以族群聚集、或「新」、「舊」聚落的形成先後,
作為命名的來源,甚至自然環境的地形和植物景觀,都是命名的由來,
像高出平地「崙」、「草」、「竹子」,先民一眼望見的自然景觀,
也都成為最初的地名,如崗仔背、草湖、下竹圍等。
「草湖」為名,始於清朝,起緣因為本村庄北鄰 濁水溪,
昔日在庄北、庄東(即現在提防北邊)濁水 溪旁,借溪水帶來的砂石
自然形成一溪湖,其周圍雜 草茂盛,其後政府便以此命名為草湖村,
後來為了地 方開墾才把湖泊填平。
探訪了此間的數間古厝,俱為林姓;
不知此聚落是否即以林姓為大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