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地處嘉南平原心臟地帶,全市在北回歸線以北。
嘉義市為嘉義都會區的中心都市。全境除東部屬丘陵地帶外,
其餘均為平原,地勢由東向西緩降。
外圍由嘉義縣環繞,古名「諸羅山」,
係源自平埔族群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譯音「諸羅山社」,
清治時期沿用此名設諸羅縣,1704年將縣治遷至此地,又名「桃城」,
因興築之古城形如桃而得名。
林爽文事件之後,1787年乾隆皇帝下詔改「諸羅」賜名「嘉義」。
嘉義市是阿里山森林鐵路的起點,過往曾因林業的發展而繁榮。
由於發展歷史甚早,市區內留有不少古蹟,形成重要觀光資源。
地方特產方面,則以火雞肉飯、方塊酥、羊羹、雪花餅、
小饅頭、甘藷、鳳梨酥最為人所知。
文化活動上,日治時期以繪畫最為著名,
曾有「畫都」之美譽……
1895年,甲午戰爭後,日本與清帝國訂立馬關條約,
將臺灣收入日本版圖。日本設總督府統治全臺,正式施政。
自此至二戰結束為止,其間名稱多次變更。
明治三十九年(1906)嘉義大地震,城垣全毀,僅存東門。
次年,日本當局制定都市計畫並實施市區改正,重建後之嘉義市,
工商業及交通開始發展,明治四十年建設通阿里山之鐵道
(即阿里山森林鐵路)。
大正九年(1920),第八次改革隸臺南州嘉義郡之下,
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嘉義正式成為自治團體的嘉義街,
昭和五年(1930年)嘉義街改陞為「州轄市」,
嘉義市自此正式誕生,為臺南州直轄。
民國34年(1945)改制為省轄市,初分為東門、西門、北門、
南門、八獎、竹圍、北鎮、東山等八區,後於民國35年(1946)
改劃分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區,
同時水上、太保自臺南縣劃入,併為水上區、太保區。
民國39年(1950)調整行政區域,
嘉義市改制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鎮及水上、太保二鄉。
民國40年(1951)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鎮併為一個縣轄市。
民國71年(1982)升格為省轄市後,
行政區劃於民國79年(1990)行政區再度劃分為東西兩個區,
兩區之間大略以文化路作為分界線。
戰後,1950年代至1960年代,公營工業以專賣局所屬菸酒、鹽、
樟腦之製造及配售、溶劑廠、製糖等為主,此外多為私營,
如農產加工業、食品加工業、製材及木製品工業、機械、
金屬及器具工業、窯業及土石業、化學業、造紙業、印刷、
瓦斯、工程業以及其他工業等。
嘉義市的傳統商圈原本聚集在東區,
但在戰後經濟起飛時期也逐漸向西區發展,
許多新式餐飲娛樂業
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嘉義市建城320年,城市人文薈萃,擁有豐富文化資產,
尤以舊城區的古蹟與歷史建築密度高,
形成有信仰、有商業、有警政常民生活軌跡,
充滿濃厚歷史氛圍與文化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