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地方法院,是位於臺南市中西區的前辦公廳舍,

過去曾作為臺南地方法院的第二代廳舍使用,該棟建築見證了

臺灣重要司法的歷史。

因爲臺灣現存歷史最悠久的大型法院建築等文化價值,

當前該建築已指定為國定古蹟。

在經過修復計畫後,修復完成的建築則由司法院規劃為

「司法博物館」開放民眾參觀,以司法文物之蒐集、展示、保存等

相關議題作為主展示領域,

此外建築廳舍也曾譽為

日治時期臺灣三大建築之一。

建於1912年的原台南地方法院,外觀有著壯觀的圓柱以及圓形

的巴洛克式屋頂,進到內部之後就可見到美麗且採光極佳有如

奇美博物館大廳一般的壯觀圓頂,

圓頂邊的大圓柱雕刻非常精美,地板維持著日治時期原始的維多利亞

風格幾何圖形彩色拼花地磚,進到法院裡面猶如進到真實版的近代

巴洛克建築教科書中,處處令人讚嘆,

這也都是來自森山松之助先生之手,

法院裡目前還保留著法庭、檔案室、保險庫房以及拘留所,

法院除了圓頂建築以外靠近永福路這端原本還有一座高塔,

但因為毀損嚴重已被拆除,但在法院裡可以見到一個倒掛的高塔

藝術裝置,用來紀念現今已不復見的高塔。

原臺南地方法院主體莊嚴宏偉,為坐南朝北採磚造,建坪886坪,

樣式為西方古典風格,在建築量體中為非對稱性設計,其建築外觀與

內部構造使用許多西方常見的建築語彙為設計,並根據建築用處功能

明晰的空間分配規劃。

原臺南地方法院的建築設計共有兩個出入口,

主入口位於北面東側,次入口則位於北面西側,

另在西面還有一個假門廊。

主入口過去提供法院工作人員及政府人士所專用,其門廊設有古典山牆,

正門上面有一個平拱拱心石、周圍柱子由八根變形柱組成,兩邊角落各立

三根愛奧尼克柱式與複合式柱子為一組,中間則為兩根獨立圓柱,

柱子中心處設有吉布斯環(Gibbs surround)之古典語彙裝飾,

山牆上則設有八角柱圓拱頂的巴洛克式圓頂,

八個面各有一個圓窗,屋瓦則為銅板瓦。

大廳部分,除了中心每三根一組的12根柱子外,

門廳與其他空間相連的部分在開口處立有獨立圓柱且有古典式的門罩,

門的上端有一個巨大的勳章飾,壁面則為半圓壁柱,內部柱身上段為

線條凹槽,下段環繞著勳章飾,並刻有雕花設計。

大廳頂部設計為鏤空藻井式圓頂,

地板則保留過去的維多利亞拼花地磚地坪。

除了圓頂之外,建築物屋頂的其他部分則採用兩段式的斜面構成的

馬薩式屋頂,屋瓦則為魚鱗形式,且屋頂上還開有牛眼窗。

而在主入口和次入口之間的屋身,每兩個圓拱窗之間便開有一個方窗,

而窗框都有經凹凸的隅石處理,並在上方中央以拱心石裝飾。

此外在圓拱窗上方的屋簷部分還有瓶狀假欄杆的裝飾,

使外觀更富變化,此外立面也設有圓拱與平拱等裝飾。

位於西測的次要入口為過去洽公和開庭民眾所專用

,其古典式門廊也有與主入口佈局相似的八根柱,

但柱子未有和主入口一樣的裝飾,其山牆形式亦較簡單。

而此處門廳上原建有高塔,與主入口圓頂形成一高一低的

不對稱平衡,但高塔現已因牆壁龜裂而在1969年時拆除,

因欠缺復原資料與原設計圖佚失,

使得高塔在修復計畫並未有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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