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5月10日,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於4月17日簽署
《馬關條約》將福建臺灣省割讓日本兩週後,臺灣總督府成立。
並在1895年6月17日開始管理台灣殖民地。

總督府成立之初,設民政、陸軍、海軍三局。
民政局下置內務、殖產、財務、學務四部。
不管怎樣變動,約略來說,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的行政組織可分為
直屬部局、所轄官署與地方行政三大部門。

日本剛開始殖民之初,台灣總督府是使用清代原台灣布政使司
衙門西側籌防局為辦公處所,但隨著日本經營台灣的擴張,原址已經
顯得太小,急需建造一座適合台灣總督行政體系的辦公處所。

因此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建議下,
1907年5月,台灣總督府在官方公報公佈總督府的招攬設計競賽,
也是日本國內第一次正式的建築設計比賽。



競賽結果,土木局局長長尾半平及民間建築師等人,
判定「甲賞」案鈴木吉兵衛的設計與荷蘭海牙國際法庭相似,
因此被剔除不適用,並決定採用「乙賞」的基本設計案,
該案是名建築師辰野金吾的弟子長野宇平治的設計。

但當時也有批評,認為長野設計是新古典主義建築,
裝飾少且塔樓低,缺乏作為總督府的象徵意義。
因此,根據龍野的建議,由總督府營繕科的森山松之助等
進行藍圖修改,將中央塔樓增高至60米,並增加建築物外觀修飾
以更加華麗壯觀,象徵權力核心的意味更加濃厚。




大正8年(1919)台灣總督府大樓竣工時,
是當時最高的紅磚建築,除了能抗震,適應熱帶氣候之外,
塔樓還配備台灣第一部電梯,並在大樓的四個角落設置吸菸室。
二戰期間,盟軍的轟炸及其導致的火災摧毀建築物的一部分。
昭和20年(1945)5月的台北大空襲,總督府正面左側嚴重毀損,
但未傷及建築主體,仍能整修使用。


戰後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
受創的總督府建築也大舉整修完畢。
民國35(1946)年為慶祝蔣中正總統60大壽,
將總督府大舉整修並更名為介壽館。
民國39(1950)年這棟建築物正式成為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95(2006)年,為彰顯憲政上的意義及符合實際功能,
正式更名為「總統府」。


民國71年文化資產的地位日益重要,
相關法規陸續訂定,故當時主管機關內政部於民國87年(1998)7月
正式將總統府主體及其附屬空地公告為國定古蹟,
範圍包括貴陽街、寶慶路、博愛路
及重慶南路所圍塑的街廓。










